在市局机关2026年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党课讲稿

2026-02-04 10.00元 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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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2026年春节来临之际,我们召开全局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这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既定安排,也是深化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举措。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也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廉洁风险相对集中的关键节点。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们的作风形象、廉洁状况,直接关系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关系到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大局。身处这一重要岗位,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身言行,确保风清气正过节。今天的党课,旨在结合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通过理论阐释、案例剖析、实践要求与机制构建四个维度,与大家共同交流思考,进一步拧紧思想“总开关”,筑牢廉洁“防火墙”。

一、固本培元,深化思想认识,把稳廉政建设“定盘星”

深刻认识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是确保我们队伍纯洁、履职到位的思想根基。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民族宗教领域面临新情况新挑战。越是任务艰巨,越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鲜明指出,必须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这对我们持续深化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把握廉政建设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特殊意义,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程抓紧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这要求我们必须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夯实绝对忠诚思想根基

政治属性是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第一属性,对党绝对忠诚是全体干部的首要政治品格和根本政治要求。廉政问题,往往首先从政治上的动摇、思想上的滑坡开始。必须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必须坚定政治信仰,把稳思想之舵。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内在自觉,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必须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行为边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高压线”,也是“护身符”。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在民族宗教这个敏感领域,一言一行都关乎政治影响,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作决策,确保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作选择。三是必须扛起政治责任,展现担当作为。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是政治建设的重要落脚点。要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将民族宗教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重大任务,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廉政建设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工作上,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诠释对党的忠诚。

(二)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缺乏科学的理论武装,理想信念就容易滑坡,廉洁防线就容易失守。要将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不断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一是坚持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精神和要求。要将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握新征程反腐败斗争的总要求和战略部署。通过学习,认清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二是聚焦民族宗教领域廉政风险深化认识。要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评审评比、交往交流等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理论学习要紧密联系这些实际,剖析典型案例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弄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明晰底线、红线在哪里。通过学习研讨,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弘扬廉洁文化,滋养清风正气。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基因,学习民族宗教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廉洁事迹,积极培育具有民族宗教工作特色的廉洁文化。要通过党课、主题党日、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

(三)锤炼过硬作风,树立勤廉务实队伍形象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直接面向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政策落实效果。必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反对调研“走过场”、工作“虚漂浮”、落实“中梗阻”等问题。在服务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时,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办事高效,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要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抓落实、解难题上。二是密切联系服务对象。要畅通与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的沟通渠道,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真诚服务赢得信任和支持,杜绝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三是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条件相对艰苦,必须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公务活动、经费使用、办公用房、车辆管理等方面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在节日期间,更要绷紧作风之弦,坚决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病”,确保清廉过节、节俭过节。

(四)严明纪律规矩,架起清正廉洁高压防线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必须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行为准则,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一是全面深入学习党纪法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要将《条例》作为必学内容,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同时,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自觉用党纪标尺规范言行。要将党纪作为衡量自身行为的“刻度尺”,经常对照检视,及时校正偏差。在民族成分变更、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宗教团体监管等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按政策、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决不允许搞变通、徇私情、谋私利。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三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重视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裙带关系”滋生腐败。要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与相关企业、团体交往时),构建健康政治生态。

二、以案为鉴,保持警钟长鸣,常打拒腐防变“预防针”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刚才,我们集中观看了电视专题片《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片中揭示的案例触目惊心,教训极为深刻。这些案例再次警示我们,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腐败斗争容不得丝毫松懈。对于专题片反映的问题,我们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其产生的根源,深刻反思其带来的危害,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这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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