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2025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深、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均衡、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担当精神不强”等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标本兼治,做到整改一条、销号一条、已固一条,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不健全,推动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融合上下的功夫还不够”的问题
存在问题:部分党支部书记存在“两张皮”思维定式,将党建工作与预算管理、财政监管、绩效评价等核心业务割裂开来,党组织政治引领、思想引领职能未能有效转化为推动业务工作的实际动力。在重大财政政策研究部署、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党组织嵌入程度不深,“书记领航”等项目运行质效有待提升,党建成效对业务推动的支撑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联动机制。修订完善局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目标与财政中心工作任务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形成“党建+业务”一体化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书记领航”项目落地落实。每个党支部结合本部门核心业务确立一个“书记领航”党建项目,聚焦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监管重点难点攻坟、民生资金保障等具体任务,将党建项目目标转化为可量化、可检验的业务成果,年底公开展示、接受评价。
三是推行“党建+业务”融合考核。在机关党支部年度考核体系中,单独设置党建促进业务工作的评价指标,权重不低于30%,考核结果与党支部评星定级、党员积分管理挂钉,切实防止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现象。
责任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副局长(直接责任人)
牵头部门:局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党支部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2026年12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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