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考

2024-06-11 10.00元 免费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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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多次对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系统回答了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和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政协工作的行动指南。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推进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为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规定,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只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锲而不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拼搏奋斗,才能做到政协履职有保证。人民政协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协工作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准确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民主协商,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各方面的共同意志,坚定不移地走xx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政协要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做到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坚持把政协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谋划,秉持县委、县政府工作推进到哪里、县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确保与县委同心同向同行。人民政协要切实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主动当好县委的参谋助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立足大局,抓大事、议大事,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到政协工作中,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严格落实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政协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推动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更加主动地围绕中心工作,为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精业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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