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党员工作具体操作手册
发展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一是申请入党阶段;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考察阶段;三是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四是接收预备党员阶段;五是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一、申请入党阶段
1、申请书: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由申请人本人亲笔撰写。内容主要包括:一要明确入党愿望,二要写对党的认识、政治信念和入党动机,以及在这方面的思想演变过程,三要写自己成长的经历,有无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自己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包括优缺点),四要写怎样正确对待入党问题,以及怎样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入党。格式要求:第一行中间写“入党申请书”;第二行顶格写具体的党支部名称;第三行空两个格写正文;结尾空两格写“此致”,再另起一行顶格写“敬礼”;落款要写“申请人:xxx”和“x年x月x日”。字数一般为1500字左右。
劳务派遣人员的申请书,工作两年以内的,我们暂时不接收。超过两年的,先报局直党委同意,再接收。
2、党组织派人谈话(2014年6月1日之后申请入党人员新增档案内容):要有谈话记录。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由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委员同申请人谈话(谈话要逐一进行,谈话人应在两人以上)。通过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规定,为他们加入党组织指明努力方向。同时要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本人的基本情况,也可适当选择一两个问题进行考察,比如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等,最后可对申请人提出希望和要求。
注意:入党申请书在申请人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并表达入党意愿的情况下长期有效。申请人没有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且两年以上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并表达入党意愿的,再次要求入党时,一般应重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如果申请人有两份申请书,申请入党时间按最早的那份。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各单位如果出现异地入党问题请及时与局直党委沟通,切不可自己做主认定其身份。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考察阶段
一般递交申请后,需要考察半年以上再确定积极分子,建议每年12月份之前确定积极分子。
3、由党员及团组织(28岁以下)向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要有党小组会议记录,团员大会记录(28岁以下),会议记录要有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记录人、主要议题,会议内容包括:主持人简要介绍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谈话情况等,与会同志发言最后要表明立场:“我同意推荐XX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主持人最后要表明:综合与会同志意见,本党小组同意推荐XX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团员大会参照以上内容)
注意:每套发展党员档案里,只需要放入其所在党小组的会议记录,其他党小组的记录要在支部手册中有所体现,下同。
4、召开支委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召开党员大会,下同)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内容基本同上,同时还要通报党员及团组织推荐情况,与会同志发言最后要表明立场:“我同意将XX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主持人最后要表明:综合与会同志意见,本次支委会同意将XX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5、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进行公示。支委会后,党支部要立即在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主要内容包括:(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申请入党时间等基本情况;(2)是否与支部班子成员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以下简称“亲属关系”);(3)局直党委、市直工委、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公示范本见附件1。
基层党支部要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决定。
6、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内容基本同上,另应通报公示期间有无问题及调查情况,同时加入“根据该同志工作岗位及本支部具体情况,决定指定XXX、XXX两名同志(正式党员)作为该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同时将该同志纳入XX党小组管理。”最后由支部书记宣读支委会意见作为最后结论。本次支委会意见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内第3页内容保持一致。参考范本见附件2。会后一周内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见附件3),加盖党支部公章,连同申请书、谈话记录以及党小组会、团员大会、支委会记录复印件(盖章)、公示报上级党委备案。
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成员亲属的,在备案表中要明确标明,同时介绍主要事迹,上级党委重点审核并明确专人对发展党员各环节全过程把关。对基层党支部搞宗族化、“近亲繁殖”及支部委员之间分指标、搞平衡等问题,要及时纠正。
入党培养联系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政治素质较高,理想信念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熟悉党的历史和基本知识;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或限期改正的党员;受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调查,问题尚未调查清楚的党员。
下列人员不宜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申请人为“亲属关系”的党员;工作和生活不稳定的流动党员;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老党员。
7、召开党委会研究是否同意备案: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材料后,一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主要审核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等。同意备案的,及时向党支部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8、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干事指导积极分子本人填写第1、2页。表格具体内容填写:封面部分,“单位”填写发展支部所属的单位名称。其他内容如实填写,注意不要留空白,没有的写“无”。第1页的上半部分是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所有涉及到的时间一律精确到“日”。右上角“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或参加革命工作前的家庭阶级成分。简单来说,就是积极分子本人父亲的身份,如农民、干部、军人、工人等。第二行“本人成分”指积极分子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也就是从事最久的职业,比如学生、工人、干部等等。不确定的项目内容(比如入团时间)要查阅档案,不能乱编。第1页下半部分“本人经历”一定要从小学开始,起止时间要衔接,而且要与本人档案相吻合。第2页,“家庭主要成员”一栏填写爱人、自己的父母、抚养者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比如祖父母等。“主要社会关系”填写的是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比如岳父母、公婆、叔、伯、姑、舅、姨等等。自己的亲兄弟姐妹还未结婚,就填在“家庭主要成员”内,如果已婚就填在“主要社会关系”内。表内除了填写关系、姓名外,还要填写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职务或职业,以及政治情况,例如:父亲XXX XX(单位)科员(或处长、经理等)中共党员;母亲 XXX XX县XX村 务农 群众。如果有一方去世的,填写“父亲 XXXX年X月已故”。第3页“党小组推荐意见”填写内容参考附件4。最后一行小组名称、党小组长签名、日期要填全,日期为党小组提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时间。下半部分“支委会意见”填写内容参考附件2。要加盖支部章、书记要签字,日期为召开支委会确定积极分子(第6条)的当天,要与会议记录相符,与第1页第5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相符。再下面“入党培养人”一栏,如实填写,注意写上起止时间,开始时间就是召开支委会的时间,后面加一横线即可。从第4页到最后按季度填写,一个季度填一栏,一栏由两位培养人共同签名,最下面“支委会意见”每半年填写一次。注意事项:一是所有签名、日期的地方一定填完整;二是支委会意见要加盖支部章;三是第8页填完后,如果继续培养可复印粘贴在后面;四是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当季度的支委会意见除该同志现实表现外,最后要表明“经X年X月X日支委会研究,同意确定XXX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列为发展对象后,成为预备党员前,根据时间要求还需要填写考察意见的,必须按要求填写。有培养人和党小组长意见的那页,即使不满半年也要有支委会意见。
注意:各单位党务干事必须协调人事部门核查积极分子本人经历等基本情况。
9、积极分子本人亲笔撰写自传:时间在确定积极分子后的一个月之内。自传的主要内容包括:1)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写“X族”,不能只写汉或回等一个字)、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现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务、有何重大成果、有何专长等。2)本人经历(从小学开始)、参加其他组织、参与社会活动、奖惩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3)积极分子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如无极特殊原因,以上内容要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保持一致。4)积极分子本人的思想演变过程,要准确反映自己的思想认识。在《发展党员工作新编本》里有范本,可以参考。
注意:如积极分子本人经历发生重大变化的,如结婚、亲属有重大变故的,需要在确定发展对象前重新写“自传”,替换前一份,落款时间就是实际撰写的时间,不用提前。同时修改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相关内容。
10、积极分子亲笔撰写思想汇报: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必须亲笔撰写、签名,内容要符合当前时事政治和国内外形势。
11、党支部及基层党委要定期对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分析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表现一般的,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指出不足,进一步加强教育;对不符合条件的,经支委会研究,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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