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聚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重大部署。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之基、立身之本,是干事创业的“定盘星”与“指南针”。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唯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校准价值坐标、恪守为民初心、崇尚实干担当,才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
一、立党为公、为民造福,锚定“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为民造福是中国共产党人最重要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通知》将“立党为公、为民造福”摆在总要求首位,就是要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从根本上回答“为谁创造政绩”这一核心命题。
回望百年征程,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到“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再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谷文昌“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用一生践行初心使命,在人民心中铸就不朽丰碑。当前,少数干部背离初心,热衷“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本质是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此次学习教育坚持开门教育,查摆问题听民意、整改整治受监督、成效评判交群众,就是要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干事创业不偏向、不走样,把政绩真正办到群众心坎上。
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坚守人民至上,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民生为大,多办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的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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