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要围绕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重要遵循。
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重要的是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人民”。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自觉肩负起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使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党的使命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始终坚持为人民谋福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
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有的为了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的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出现这些问题,本质上是党性不强的原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要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干事创业要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什么是好事实事?这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要明确好事实事的概念,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总之,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这意味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要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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