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示范区《殡葬管理条例》集中学习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示范区《殡葬管理条例》集中学习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全面提升基层殡葬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理念奠定坚实的基层基础。参加今天培训的有XX镇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党总支书记、红白理事会成员以及民间白事从业人员等150余名基层一线工作者,大家都是推动殡葬改革落地落实的关键力量。此次培训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培训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充分体现了上级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我们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今年3月30日,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1997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此次修订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回应群众热切期盼,对殡葬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完善和创新性发展。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这次条例修订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技术性调整,更是殡葬工作理念、机制、方式的全方位变革,标志着我国殡葬事业进入了以法治化、规范化、公益化为鲜明特征的新发展阶段。
深刻认识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核心变化
同志们,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在多个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我们要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视野来把握其深刻内涵。此次修订最核心、最根本的变化是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这一原则被写入立法目的之首,成为统领所有条款的总纲。条例明确规定殡葬事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这一定位从根本上解决了殡葬工作的方向性问题,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条例对殡葬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将服务项目分为基础和非基础两大类。基础服务项目由国家清单明确,地方政府可适当增加,实行政府定价,清单之外禁止收费。这一制度设计有效遇制了服务收费混乱的问题,切实减轻了群众的丧葬负担。同时,条例规定新设殡葬服务机构须由政府举办,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源头上保障了殡葬服务的公益性质。在政府投入保障方面,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加强投入,完善设施供给,确保群众能够获得基本殡葬服务。
在监管体系方面,新条例建立了全链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多部门协作,强化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控的监管闭环。条例还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鼓励绿色低碳祭扫,推广文明节俭办丧事,将移风易俗的要求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服务流程方面,条例对"逝、殡、葬、祭"各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为群众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服务指引。
准确把握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关键要求
同志们,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是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费,这是保障农民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的重要举措。如确需收取维护管理费,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实际成本明确收费标准,严禁借机牟利。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或墓位,这一规定确保了公益性墓地的公益属性不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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