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们:
在2026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召开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节点即是“考点”,年关亦是“廉关”。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期,也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廉洁意识和政绩观是否端正的重要时刻。今天这次党课,旨在结合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最新精神,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核心主题,与大家深入交流,目的就是引导全体同志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确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建立在牢固的政绩基础之上,我们的每一步都走得稳健踏实。
一、筑牢政治忠诚,把稳政绩观“定盘星”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其本质是党性宗旨问题。对于市委社会工作部而言,我们肩负着加强党对社会工作全面领导、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稳固,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群众切身福祉。因此,必须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把握政绩观问题,确保方向不偏、立场不移。
(一)坚守政治立场,把牢政绩方向
正确政绩观,首先体现在鲜明的政治立场上。社会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我们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无论是推动“五社联动”深化,还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抑或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都必须自觉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考量,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这意味着,我们创造的任何政绩,都必须是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政绩,是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政绩。任何脱离政治讲业务、只看显绩不顾潜绩、追求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利益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政绩观扭曲的表现。因此,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深刻领悟党中央对社会工作、基层治理的战略意图和决策部署,确保我们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基层社会现象中把握政治逻辑,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使各项工作更好契合政治要求、体现政治效果。要坚决反对那些看起来热热闹闹、实则背离中央精神的所谓“创新”,反对那些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短期行为,真正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内化为创造政绩的自觉遵循和实践标准。
(二)恪守人民至上,校准政绩原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工作阵地在城乡社区,价值体现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深刻认识到,真正的政绩是那些能够惠及长远、泽被后人的潜绩,是那些能够解决群众“心头之患”、化解基层“矛盾之结”的实绩。对于我们社会工作部而言,评价工作成效,不能只看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建了多少点,更要看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社区治理的难点堵点是否得到有效疏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切实提升。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堆盆景”、“造亮点”等华而不实的做法,坚决纠正为了追求数字好看、排名靠前而加重基层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真实声音,了解真实需求,使各项政策制定、工作部署更加符合基层实际、贴近群众愿望,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创造出经得起人民、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政绩。
(三)坚持实事求是,夯实政绩根基
正确政绩观,建立在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基础之上。社会工作涉及领域广、面对群体多、情况复杂多变,尤其需要秉持科学精神和求实态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把握社会运行规律、社会工作规律和群众工作规律。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阶段、财政承受能力和群众实际需求,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要认识到,社会建设和治理有其内在规律,很多问题的解决、成效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和历史担当,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要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聚焦当前突出矛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创造看得见、摸得着的业绩;也要着眼长远发展,在健全制度机制、培育社会力量、厚植社会资本等方面久久为功,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真实、情况准确、成效扎实,使每一项政绩都建立在坚实的客观事实基础之上。
(四)强化纪律约束,守住院内政绩底线
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离不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作保障。纪律是“高压线”,规矩是“护身符”。没有纪律约束的政绩追求,极易滑向追求个人名利、甚至违纪违法的歧途。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新的部署,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对于社会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而言,必须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创造政绩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要清醒认识到,任何以突破纪律规矩为代价换取的所谓“政绩”,不仅不是政绩,反而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损害,最终也会让自己身败名裂。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特别是在社会服务资源分配、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社区治理项目安排等关键环节,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围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让严的标准、实的作风贯穿创造政绩全过程,确保我们所追求的政绩是清白的、干净的、担当的政绩。
二、汲取深刻教训,常鸣政绩观“警示钟”
刚才,我们共同观看了电视专题片《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片中的案例触目惊心,教训极其深刻。这些违纪违法者,之所以一步步滑向深渊,其根源往往始于政绩观的扭曲错位。他们或将岗位视为谋取私利的平台,或将权力当作炫耀攀比的资本,或将“政绩”异化为个人升迁的筹码,最终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步不停歇”,在违纪违法的泥潭中“半步不退让”,直至身陷囹圄,追悔莫及。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必须以案为镜,深入剖析其思想根源和行为轨迹,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这些案例警示我们,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就如同大厦失去了基石,必然导致行为失范、权力滥用,最终害人害己、贻害事业。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干事创业的要求,更是廉洁从政的基石,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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